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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0月15日 星期二

《論語.子路》# 13

《論語.子路》# 13
子曰:「苟正其身矣,於從政乎何有?不能正其身,如正人何?」
***
白話譯:
孔子說:「自己身正,社會治理還會有什麽問題?自身不正,又怎能讓別人身正?」

這種句型,我們大概看了很多了。
但,你能「有感」的,不多。

事實上,如果你沒有冷眼的看了一看,真的就是善根醇厚。

因為這和我們的一般生活中的經驗值,不一定配合的起來。

這是講「某種客觀原理」的風氣之時代。
某種客觀原理,才會產生「效果」,這是我們的思考框架。

人,那種在人身上長出來的某種感受,例如德性,那是主觀的,那是個人的,那是感覺的,
或許會有某種美感,但那不會有「客觀性」的效果。

所以,我們談「管理理論」,我們不談「人的影響」。

但,話又講回來,孔子這句話,好像又有一點道理,好像,你也可以有一絲絲認同。
因為,生活中又似乎有那麼一點那種樣子。

於是,
到底,人的外在行為,或是人的言行,對他人的影響,是不是「客觀」的。

是客觀的。
但那影響的效力在於「他人的內在」。

我們從「那個人」的肉身展現,看到了我們自己也可以去做到的某種「可能性」。

人是可能性的動物,這是人之異質特色。

客觀的原理,只是規範那「已發生的事、人、行為」。

人的身上的言行的某種呈現,如德性,是向他人「說明」,人的某種可能性,是客觀存在的。而,也可以在你的肉身上長了出來。

對他人微笑,他人才會對你微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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