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論語.鄉黨》 #15
朋友死,無所歸。曰:「於我殯。」朋友之饋,雖車馬,非祭肉,不拜。
***
白話譯:
朋友死了,沒人辦喪事,孔子說:「我來辦。」朋友的贈品,即使是車馬,不是祭肉,不拜。
第二句,《章句》:
朋友有通財之義,故雖車馬之重不拜。祭肉則拜者,敬其祖考,同於己親也。
看起來,孔子還蠻任俠的。
第一句,我其實還蠻有感覺的。
我們可能會幫朋友,他人,做很多事;但我也不知我會不會去幫朋友辦喪事。
孔子說,我來做!
喪事,在儒家是「大事」。
為什麼?迷信鬼神嗎?
對儒家而言,喪事是我們對他人所能盡的最後一分力氣了。
亦即,盡其心。
孟子後來就說:
「盡其心者,知其性者:知其性,則知天矣。存其心,養其性,所以事天也。殀壽不貳,修身以俟之,所以立命也。」
性是指我們自己個性上的天生限制,即了解自己的「有限性」。
那什麼狀況算是盡心了呢?
心安!
了解自己的有限性,即心安。
儒家談心安。
佛家談解脫。
心安,所以盡其心。
解脫,所以「善用其心」(華嚴)。
因為,善用其心,所以盡其心,所以心安。
所以,解脫慧,人一定心安,一定「止」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