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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9月3日 星期四

《論語.學而》 #12 /2020.09


有子曰:「禮之用,和為貴。先王之道斯為美,小大由之。有所不行,知和而和,不以禮節之,亦不可行也。」

白話譯:
有子說:「禮節的運用,以合和為貴。這是最美好的傳統,適用於一切事情。但僅知道『和為貴』是不行的,違反禮法而講『和』是絕對不行的。」

這句的核心,是禮。但,禮是禮「法」呢還是禮「節」?我先提出一個思考的方
向。

來,禮的本質是什麼,就是「約束」。人要如何去行動、去行為,是有著某種規範的;你要按著這規範去行,就是禮。

好了。那,為什麼,人就一定要「依規範而行」呢?
就思想的徹底性而言,我們是要追問:依規範而行,對主體的有何利益?

有子給的回答是:和為貴。因為,依規範而行,會有「和」這種效果出來,而這種效果是非常珍貴的,值得人去追求的。禮的價值與意義在此。

那麼,「和」又是什麼?

和這個字如果意義,那就涉及「主體」和外在世界的關係這一問題。和是在這一「部分與全體」之問題視角下才能浮出來的。

和是一種什麼樣的「我←→世界/部分與全體」之關係?

想想,你的手指和你整個人的關係!

你的手指如果有意義,那是因為這手指能夠對「生命的整體」有益。如果某種功能只對手指有用,但對全體無用,那麼手指的有用就會變成「有害」。

這是一種「有機體」的部分與全體的關係的概念,也是古典「和」的概念。即,部分和全體是一種有機體性的關係。

禮,可以讓人更好,但這更好的同時也一定是要對「全體」更好,這是和。

和是指向著「全體」,而不是有一種單獨的觀念被稱之為「和」。所以,「知和而和,不以禮節之,亦不可行也。」

生命總有一種意義的價值在,這是一種比「個人」更大的全體性概念。禮,是一種約束,在這種約束下,人在達成自己的想法的同時,也必然對社會整體有益。這即是和作用。

其實,黑格爾的《法哲學原理》就是不斷的說明這一種「和」的社會性作用。

有禮的生命,生命才能有意義;這是就原理上而言;
就修行而言,有禮的生命,生命才有變化的可能,因為你有著意義在你面對等著你去朝向。有朝向的期待,生命才會變化。

老話,想讓自己開始能對書本更能產生理解能力嗎?去尊重老師,去喊老師好。有禮的行為,這是為了變化生命。真的是為你自己。


《论语.学而》 12 /2020.09
有子曰:「礼之用,和为贵。先王之道斯为美,小大由之。有所不行,知和而和,不以礼节之,亦不可行也。」

白话译:
有子说:「礼节的运用,以合和为贵。这是最美好的传统,适用于一切事情。但仅知道『和为贵』是不行的,违反礼法而讲『和』是绝对不行的。」

这句的核心,是礼。但,礼是礼「法」呢还是礼「节」?我先提出一个思考的方
向。

来,礼的本质是什么,就是「约束」。人要如何去行动、去行为,是有着某种规范的;你要按着这规范去行,就是礼。

好了。那,为什么,人就一定要「依规范而行」呢?
就思想的彻底性而言,我们是要追问:依规范而行,对主体的有何利益?

有子给的回答是:和为贵。因为,依规范而行,会有「和」这种效果出来,而这种效果是非常珍贵的,值得人去追求的。礼的价值与意义在此。

那么,「和」又是什么?

和这个字如果意义,那就涉及「主体」和外在世界的关系这一问题。和是在这一「部分与全体」之问题视角下才能浮出来的。

和是一种什么样的「我←→世界/部分与全体」之关系?

想想,你的手指和你整个人的关系!

你的手指如果有意义,那是因为这手指能够对「生命的整体」有益。如果某种功能只对手指有用,但对全体无用,那么手指的有用就会变成「有害」。

这是一种「有机体」的部分与全体的关系的概念,也是古典「和」的概念。即,部分和全体是一种有机体性的关系。

礼,可以让人更好,但这更好的同时也一定是要对「全体」更好,这是和。

和是指向着「全体」,而不是有一种单独的观念被称之为「和」。所以,「知和而和,不以礼节之,亦不可行也。」

生命总有一种意义的价值在,这是一种比「个人」更大的全体性概念。礼,是一种约束,在这种约束下,人在达成自己的想法的同时,也必然对社会整体有益。这即是和作用。

其实,黑格尔的《法哲学原理》就是不断的说明这一种「和」的社会性作用。

有礼的生命,生命才能有意义;这是就原理上而言;
就修行而言,有礼的生命,生命才有变化的可能,因为你有着意义在你面对等着你去朝向。有朝向的期待,生命才会变化。

老话,想让自己开始能对书本更能产生理解能力吗?去尊重老师,去喊老师好。有礼的行为,这是为了变化生命。真的是为你自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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