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論語.里仁》#7
子曰:「人之過也,各於其黨。觀過,斯知仁矣。」
***
這章很有意思。
可以有二個層面來談,
一、是應用型的,二是理論的。恰是前後兩句。
第一句,最簡單的內容解釋,
可說是孔夫子自己的人生經驗──如何去觀看自己的人生經驗。
「人之過也,各於其黨。」
你是什麼樣的人?
你不可能從自己的身上去知道,
你一定要從別人怎麼看你的「內容」去知道。
但,人不愛當面談你?背後談的,你也不一定會想去聽。
於是,「人之過也,各於其黨」,
你覺得你的「同黨」是什麼樣的人,大概你十之八九也是那種人。
什麼樣的人喜歡跟你交往,大概你就是那種人。
自己認為自己是什麼樣的人,那不重要。什麼樣的人常跟你混在一起,那就是你的樣子了。
至於,這樣下來,你是不是那種你喜歡的你,自己推理的出來。
這是第一句的層面。
再來,是哲學理論層面問題:人有可能認識自己嗎?你對自己的某種感受,跟認識自己是什麼關係?
來,眼睛有可能看到自己嗎?不能。
所以,人可能「推理地」真正認識一個外部的自己嗎?不能。
眼睛可能感覺到自己有「看的活動」嗎?可以。
人可以「感覺到」自己的「動機」嗎?可以的。
用哲學的術語,人是有「自識」的能力。
自識的能力,不是去掌握某種外在存在物的能力,
而是一種能力,這種能力可以感覺出「用什麼企圖自己在做了」一件事。
良心,就是這樣的一種自己看到自己「意識活動」的價值判斷能力。
所以,你騙不了良心。
第二句,「觀過,斯知仁矣。」的觀,是指「自識」的能力。
和第一句是不同層面的,第一句是外在的評價。
感受到自己有良心之能力,就有能力知道「過」之所在。
這是來自自己良心,和你的「那一群」這種外在印象無關。
這是意義價值上的對錯,而不是「別人」怎麼看你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