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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9月30日 星期日

《論語.里仁》#21

《論語.里仁》#21
子曰:「父母之年,不可不知也。一則以喜,一則以懼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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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則看來好像人之常情,人情世故的句子。

但我會這樣想,孔子為什麼不說其他人,而一定要說「父母」。

看見鄰居的阿公愈來愈有年紀,你也會有某種感觸,不是嗎?
說,看見「鄰居的阿公」之年,一則以喜,一則以懼,不是更有某種「普世價值性嗎」「更有人人平等性嗎」?

說成「父母」,不是挺自私的嗎?

父母,是某種特定的「權力象徵」嗎,所以其年,我們「不可不知也」。是這樣嗎?

如果是,你的當地的最高長官,你有去管過他/她的年齡嗎?你會為他的年齡去「有某種心情跑出來嗎」。不會 吧。

來,
父母,在儒家,是一種象徵。
但不是什麼社會關係下的某種權力象徵,
而是,
父母,
是某種形而上根源(傳統術語中的道、佛、天地之心等等),在人這種動物,在人之個體生命中,「呈現」出來的象徵。

儒家,談「良心」。
但良心不是經驗的,不是社會性的,不是意識形態性的,不是外在給你的,
「良心」是人人具有的超越形而上力量,在你自已身上的自己跑出來的「展現」「呈現」。

用哲學術語:超越性。

所謂良心之「超越形而上力量」是指人有一種特色,在某種情況下,會有某種力量某種某觀感受自己跑出來,那聲音是有價值判斷的力量,而且你一點辦法都沒有的不讓它 跑出來。

如何去證有 ,人有那種「人人具有的超越形而上力量」?

跟父母之間的關係,是一種重要的顯現。

你的父母去逝,那種感受,就是和別人的父母去逝不同!你無法改變那不同,也假裝不來的。

你和父母吵架,也是如此。

換言之,你和父母之關係,是最難被「社會化的」。
那關係中,一種形而上的力量之證明,一種不被社會化之力量,一種自然湧出力量之證明,
清清楚楚。

那種關係的一種經驗界的呈現就是:父母之年,不可不知也。一則以喜,一則以懼。

你曾為了某種「偉大正義的社會普世價值」,對人去做出「某種良心有點過意不去的」事嗎?

社會性的,都會隨風而逝,不管當時那是多紅!
良心過意不去的,它會一點一點的刺著你,直到你進棺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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