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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7月10日 星期二

《論語.為政》#24

《論語.為政》#24
子曰:「非其鬼而祭之,諂也。見義不為,無勇也。」

***
這篇,看起來簡單的家常話,不過,卻是可以談蠻多的。

不知在什麼狀況下,孔子忽然舉了二個例子出來。

這二個例子是為了說明什麼,或是在什麼對話的情境下,被談了出來的呢?
文本中,並沒有上下文來幫我們解惑。

我們一直強調,論語是對話體。對話是在一個情境中,為了說明那情境中的討論而被談出來的。

論語中的句子,最好不要當作什麼「永恆律令」,而是去推敲看看,孔子是要回應什麼問題之討論下而提出他的看法。

這篇,孔子是要回應什麼對話討論情境下的課題呢?
從文中來看,從以前的注釋來看,這是在討論:理念與行動之間的問題;
更嚴肅的說,是「(故意)誤用理念來達成自己私心」的行為。

來,
「非其鬼而祭之,諂也。」

《章句》:人神曰鬼。
換言之,古代是指已去逝的先祖。

去祭祀先祖,這沒有什麼問題。這是人去培養尊重他人、尊重先人的一種品性的行為。

但,如果說這是一件培養德性的行為,所以你就去到處祭,別人的先祖你也去祭的到處是,
那就是誤用。

祭祀為什麼可以是一件德性行為?
因為是你的先人啊,可能是你也曾一起生活過的人,你有感情,你想感恩。
祭祀這樣的人,自然是可以有培養德性的作用和效果。

去祭別人家的,
就是把某一種因個人實踐才會有效果德性項目,抽象化,合理化,
然後利用這種被抽象化、合理化的理由(普世價值),
去達成自己的想要的目的。

所以孔子說:諂。

「見義不為,無勇也。」

義是好事啊。
但義是什麼?是某種抽象的概念嗎?
就一定是要為了某種抽象的概念就去拼了嗎?

那,大氣層破了一個洞了,你什麼時候要去上修啊?你有那能力和本事嗎?

《注疏》:義,宜也。

義是指,你認為對,而且你「做得到的事」。
讓自己去做自己覺得應是做得到的事,這才是德性,才是透過德性行為來改變自己往更好的自己的方法。

「做得到」,才是核心。
做的到的事,你沒有去做,所以是「無勇也」。

你明明可以專心讀傳播理論,但你沒有做,因為種種理由,所以,
那不是什麼「適性揚才」,那是「無勇」。

你只是在享受適性揚才這種空洞的道德口號給你帶來的爽快。
你是適性揚才的「高級現代人」,還是根本沒有勇氣去碰書本的那位「無勇」人。

往某種你沒有思考過的「抽象概念」去衝,你只是去享受某種道德快感而已啦。
那和你去衝iphone x是一樣的。那和錢和爽有關,和勇無關。
這和透過德性實踐去改變自己成更好的自己,無關。

可以每天讀一篇英文增加自己的英文能力嗎: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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