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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2月14日 星期四

《論語.述而》 #27

《論語.述而》 #27
子釣而不綱,弋不射宿。
***
先看白話譯:
孔子衹釣魚而不撒網、衹射飛鳥而不射睡鳥。

這會不會對孔子太聖人化了?
不是嗎。
這是我年輕時讀到此句的標準反應。

花了十多年,我才有「能力」不去麼想?

之所以有能力可以不去那麼想,那是因為我可以有更不同的理解格局。
之所以有不同的思考格局,又正是因為我常常去問:孔子為什麼要這樣?

論語,或著說,古典。
如果你對之保持一種尊敬的態度,而不是批判的爽感,而去讀;那是對你放大格局的很好的文化媒介物。

孔子有沒有那麼偉大,是一回事。
孔子被如此的描述,換言之,用這些「事情」加到孔子身上,不管是真是假,
到底這些事情,是象徵著什麼意義呢?

《疏》:
宿,宿鳥也。夫子雖為弋射,但晝日為之,不夜射栖鳥也,為其欺暗必中,且驚眾也。

「欺暗」,真是說的好。

人,最容易做的事,不就是「欺暗」嗎?
如果什麼事,別人一定不知道,有多少事你是不會去做的呢?

而有權力的人,最容易有欺暗的誘惑!

如果良心是有意義的倫理學哲學概念,
良心最大的特徵:你無法「欺暗」它。
良心會自己跑出來笑你自己說,「騙別人騙的不錯哦」。

萬一很不幸的,你的欺暗之事,不知為什麼,就轉變成某種讓你「心痛」之事。
這時良心也會跑出來說,「痛了吧,但你沒辦法不痛」。
因為良心無法被欺暗。

問題的重心是:從爽變成痛,是會變的嗎?

你知道有一種學問稱之為辨證法嗎?
辨證法說,事情本身會自己變化,就像你會自己成長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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