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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2月25日 星期一

《論語.述而》 #34

《論語.述而》 #34
子曰:「若聖與仁,則吾豈敢?抑為之不厭,誨人不倦,則可謂云爾已矣。」公西華曰:「正唯弟子不能學也。」
***
先看白話譯:
孔子說:「如果說到聖人和仁人,我豈敢當?不過,永不滿足地提高修養,不厭其煩地教育學生。則可以這麽說。」公西華說:「這正是我們做不到的。」

「不厭」、「不倦」,憑心良講,這怎麼可能。
又不是去唱KTV或是吃草莓蛋糕。

即使是唱KTV或吃草莓蛋糕,憑心良講,也是會厭‘、會倦啊。
不是嗎?

首先,我在想的是,真的有什麼,從本質上你去做是真的「不厭」「不倦」的嗎?

至少對人這種動物而言,要先有這種「事務」,即那種to do,一直to do,但又不會厭,不會倦的。
那是什麼?

如果沒有,那又是講爽的。

什麼東東,會讓你「不厭」「不倦」的呢?有嗎?

年輕時讀牟宗三的書,他有說一句,我一直覺得有道理:
只要是感官經驗帶來的,就一定會厭、會倦,
包括,「愛情」。如果你的愛情,感官味很重。

什麼東東,為之,可以不厭?非感官的。人生在世,德性的實踐是非感官的。
因為德性實踐是「藉由感官」來喚起那「非感官」的感覺。

你對老師鞠躬(如果有啦),不是因為那種運動讓你身體很爽,而是如果你真心,你會有一種「德性踐覆被滿足之樂」。

有著非感官之樂,就能夠有不厭、不倦之可能。

那麼,「誨人」呢?其實也就是教人。
教人不會累嗎?放屁。累的很。
什麼狀況下你真的可以誨人不倦?
教學相長。
只有這過程,才會有樂出來,所以你不倦,而且這是「非感官的」樂。

為什麼這是非感官之樂。
學到東西是「別人」在學到東西,
別人學到東西,如果你有樂,跟你的感官無關。
所以教學相長,是非感官之樂,是德性之樂。

但,你真的「有樂」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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