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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8月25日 星期三

《論語.子罕》#16/ 2021.08



子曰:「出則事公卿,入則事父兄,喪事不敢不勉,不為酒困,何有於我哉?」

白話譯:
孔子說:「在外致力公務,在家孝順父母,辦喪事則盡全力,不酗酒,這對我有什麽問題?」

這些都是「人間世」的生活事項。

孔子說,「何有於我哉」。

但,我們也敢如此說嗎?我不敢。

這些生活鎖碎小項目,有沒有努力去達成,重要嗎?人,一天中要被「注意到」的其他事,更多著呢?

對一位基督徒來說,有沒有禱告,重要嗎?當然重要。
對一位佛教徒而言,有沒有「做功課」,重要嗎?重要。

生活中的事,即是儒學的行法和功課和禱告。

這些事,不是為了「維持肉體之存在」而不得不去做的事,
這些事是「行法」,在做這些事的過程中,是德性的踐履,也是生命依德性之擴張而來之變化的過程。

在這些生活事項中,如果你「留個觀照的心眼」,
一定要有哦,這是「法門」,
留著心眼去關照注意到這些生活事項的「修行關係」之可能性,
人的生命一定會在生活事項中,起了向上轉變的變化。

正如同禱告時心中一定有上帝,
正如同做功課時心中也一定有所仰望者,一樣。

孔子有在注意嗎?有啊。所以他才講得出:何有於我哉?

你有在注意嗎?注意你的言行與「生命變化之可能性」。

大概沒有。所以,生活就只是一種渡過。

孔子到底做到了什麼,並不重要;孔子有沒有留個心眼去關照著「去做了」什麼,更重要。
關照著「去做了」才是重要,「什麼」並不是重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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