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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月20日 星期日

《論語.述而》 #2

《論語.述而》 #2
子曰:「默而識之,學而不厭,誨人不倦,何有於我哉?」
***
對孔子這位「老師」而言,他說,
上面那三項,對他而是簡直是日常生活的簡單。
但,我的問題是:
這三項有代表什麼特別的意義嗎?
又,這如何可能做得到呢?

白話:
孔子說:「將知識默記在心,學習時,不感到滿足;教人時,不感到疲倦,對我來說沒什麽問題。」

我會這樣想,是因為我也是老師。

我必須真誠的說,孔子那三項,其實是「很難的」。

我必須承認:
有時,我心不在焉。
有時,書讀多了,厭煩的要死。
有時,我沒有什麼耐心對同學。

我不覺得我很怎麼樣,那其實是人之常情。
不是嗎?不然,你能24小時都做得到嗎?

但是,一位老師如何可能做到上面那三項呢?

對於儒學(或宗教)這種實踐性強的學問而言,
提出什麼想法,很重要;
但更重要的是,如何可能做得到?
這如何做到,就是「行法」,即「去做到的方法」。

宗教,就一定會談「行法」,例如禱告、打坐等…
如果你喜歡佛學,那麼禪、淨、律、密,就是行法。

對我而言,上面的三項如果要最大可能的做得到,
基本上就必須是在一種教學的心態上:教學相長。
這是「行法」。

因為你在教學過程中,
面對各式各樣不同性格不同氣質不同程度的同學,
每個人都會對你而言是一種獨特的教學溝通挑戰,
適合A的不一定適合B。

你在面對他們的過程,
他們是鏡子,
你在他們身上看到自己某些東東。

與其說,你教了人家什麼,
倒不如說,
你在教的過程,你自己又學到了什麼,又多思考了什麼,又多看到了人性的什麼。

於是,
「默而識之,學而不厭,誨人不倦」,才有可能。
因為,這是對你自己好。

孔子也是這麼感覺的嗎?那我就不知了。但,應該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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